最近,在Facebook看到這一段說話:耶穌說 : 愛人如己,是第一誡命。不同意見、各走極端、敗壞不堪…. 可不認同,但用愛去感染,互相尊重。很接納和認同這個朋友的分享,我對基督教會感到抗拒,就是當中的基督教教徒並不行基督的道,令我感到抗拒。
這一年,尊重別人、家人、孩子也是我學習的一大功課。
讓我也談一談基督精神。
關於一件發生在2016年10月3的事情。
基督精神是寜可吃虧。別人打你左邊面,你讓他打埋右邊。而一般人,會打回他一巴。就算思想正面思考的人,也不會叫你如此做。
不過,這一段經文,義理深奧,所表達的意義並不是字面簡單來去理解,所包含的意思,就是,以和為貴。
三年前我開始跟朋友學投資工廈,有一次,有個租客遲交租,這個基督徒朋友也教我們忍耐寬容他。不要太強調自己的權利。最後軟化了租客,雖然遲了,最後都有交租。
原本打算將工廈賣出,這個單位裏面只有一個獨立房間,製造業興旺的年代,老闆就是一家人居住的地方,我哋將這個房間改變成一個工作室,最近租俾一個女士,做的時候說是做物流生意,結果他們有沒有做生意,我就唔清楚,結果生了BB和先生當工廈劏房住在這裏。
坦白講,我對他們住在這裏,是半容忍態度,但知道工廈劏房不合法,在淘大火警發生之後,最後我哋決定將單位賣了,結束業務算了。
當我地考慮將單位賣出的時候,已經同這個租客說了,到簽了買賣臨約,再跟她簽了退租書,同意於今個月中搬出。我是9號後來他們反悔,說如果我們搵唔到地方,就唔會走。大家一直糾纏,經紀一直協助溝通,希望大家好來好去,結果仍然解決唔到。
最後,這個租客在我們的單位大肆破壞,還將相片傳給我們,並告訴我們,唔知道單位會唔會有火警。
於是,搵了幾個朋友問,包括律師,幾個人都叫我報警處理,不過,我有一個經驗頗豐富的好朋友說這些租客,佢哋所做的只要不算過分,就嘗試滿足他們的要求。而佢嘅要求唔算過分。我預咗比這筆錢。
雖然這個租客比較麻煩,主要係個巴基斯坦人,租客嘅老公,因為我唔聽佢電話,就打爛我啲野。最後,我低聲下氣,道歉了,容易傾好。最後我們雙方達成協議,遵守之前簽了的協議,但我們先給他們$5000,應付他們搬遷的需要。
其實佢太太,都做了「線人」,話俾我知其實佢先生已經搵到地方,只係無錢,發窮惡。佢先生要面子,唔接受我要佢搬走。
最後我叫佢先生幫我執番好個場執好啲野。佢話想賠返幾百蚊,算了。
先尊重別人。是我當晚的一個功課。😊